今年,全市新增棚改工作计划达34个,改造目标任务套数48814套,改造面积830万平方米,腾地面积30630.25亩,总投资385亿元。其中,沙市区今年新增11个棚改项目纳入计划;荆州区有9个棚改项目纳入计划;荆州开发区有10个棚改项目纳入计划;纪南文旅区有4个棚改项目纳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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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荆州区计划实施9个棚改项目 8个片区已启动征收

记者昨从荆州区征收办获悉,今年,荆州区计划实施城北片区、发展大道片区、站西单元、太晖观片区、繁荣街片区、梅村片区、荆堤片区、荆沙河北岸片区、小北门片区共9个棚改项目的征收工作,其中除梅村片区,其他8个片区棚改项目已启动征收。

9个棚改项目将涉及约261万平方米改造面积29320套改造住房,涉及腾地面积达818万平方米。主要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推进。

荆州区今年的9个棚改项目中,改造套数最多的是站西单元改造项目,改造面积约55万平方米,腾地面积约有87万平方米,涉及改造的住宅房屋达5995套。相对较少的是小北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是小北门内环以南,荆北路以北,黄埔汽修以北,小北门市场以东,垃圾转运站以西。改造房屋68套。(记者 王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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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热火朝天,哪些税费可减免?

当前,随着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荆州城市建设正在加快“换妆”。如火如荼的建设,离不开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的支持。

“目前,有7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棚改。”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被拆迁人、开发商等可在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上享受减免优惠。

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面,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优惠方面,棚户区改造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开发商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契税优惠方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契税;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此外,因棚户区改造,居民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